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大力推进学生工作的特色建设、品牌建设和实效建设,自2018年起,学校将持续开展特色学生工作(活动)创建活动,请各学院根据《新乡学院特色学生工作(活动)创建实施方案(院政办字〔2018〕16号)》文件要求,按照以下具体安排开展今年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1日)
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有重点地策划创建项目,并于4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新乡学院特色学生工作(活动)创建申请表》(纸质、盖章、一式两份)上报学生处、电子版发送到xxxyxsc@126.com。每个学院上报不少于1项。
二、评审立项(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6日)
学生处将聘请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各申报学院以PPT形式汇报申报建设思路、目标及实施方案,评审委员会现场进行评审,并确定类别和等次。
三、公示公布(2018年4月17日)
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
四、实施推进(自项目审批——创建周期结束当月下旬)
学生处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日常的督促检查。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批准立项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报告完成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的分类归档。
五、中期检查(2018年10月,2年周期项目时间依次顺延)
学生工作处对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经中期评估不合格或中期评估整改不到位的创建项目予以撤销。
六、项目验收(2019年4月,2年周期项目时间依次顺延)
学生处聘请校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各创建学院以PPT形式向评审委员会汇报项目实施效果,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核各创建学院的实证材料、听取PPT汇报,现场进行评审、验收。
学生处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