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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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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2017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5 作者: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我校2017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已经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本年度已完成公开招聘手续,且已完成报到手续,但尚未办理初聘手续(博士初聘中级,硕士初聘初级)的全日制博士、硕士。

2.档案在市人才交流市场存放满1年,但尚未办理初聘手续的人事代理和合同制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2.继续教育证书、1寸照片2张(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须提供)。

3.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电子版1份(txt文档),纸质版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呈报单位一栏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填写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

第二步:从“职称软件下载专区”的“职称管理软件”中下载“数据字典更新代码”、“个人版升级程序”到个人电脑。

第三步:安装并打开“个人版升级程序”,然后使用“系统管理”菜单下“接收更新代码”功能更新;点击“录入其他评价信息”按钮并按要求正确录入个人信息。

公开招聘人员(“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系列”选“高校教师”,“申报级别”博士初聘人员选“中级”,硕士初聘人员选“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市”选“省直”;“省辖市”填“省直”;“主管单位代码”填“19018”;“主管单位名称”填“河南省教育厅”;“单位代码”填“19018018”;“单位名称”填“新乡学院”,“外语证书等级”填“免试”;“见习期见工作情况和见习期工作小结”填写入校后的工作情况);

人事代理人员(“取得资格方式”选“初聘”;“申报系列”选“高校教师”、“助理级”;“申报人所属地市”选“新乡市”;“主管单位代码”填“05068”;“主管单位名称”填“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代码”填“05068001”;“单位名称”人事代理填“新乡学院(集体人事代理)”、合同制填“新乡学院(个人人事代理)”;“外语证书等级”填“免试”;“见习期见工作情况和见习期工作小结”填写入校后的工作情况)。

第四步:点击“上报申报信息”生成电子版;点击“打印评审简表”生成纸质表。

3.《2017年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由单位统一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样表见附件1)。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公开招聘的博士入校前已有中级职称,硕士、本科入校前已有初级职称的人员不需办理初聘手续。

已获职称系非高校教师系列的人员须在现高校教师岗位工作满一年,且符合教师系列的申报、评审条件后,申请转评。

四、接收材料时间及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各单位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于2017年11月20日前到人事处0204房间办理手续,电子版材料统一发至rsc3682565@163.com。请各单位及时传达精神,对申报者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按时上报材料。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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