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拟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我校所有在职人员(含编外人员)。
二、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到校工作2年以上;
4.热爱资产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工作作风严谨,坚持原则勤奋敬业;
5.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资产管理经历者优先);
6.有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运用各类办公软件(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
三、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至4月24日。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填写《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交人事处(行政楼0205房间)。报名时须提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能力考核
人事处、纪委等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将拟聘用人选报学校研究。
(三)办理手续
人事处负责办理拟选调工作人员的聘用手续。
四、岗位管理
选调人员原身份不变,试用期3个月,到岗工作满一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对合同制和临时工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转为人事代理。
联系人:茹老师 联系电话:3683047
人事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