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新乡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新院政〔2024〕14号已于2024年4月1日开始执行,文件及相关资料已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按照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请各单位提交:
1、自2019年1月1日起签订的合同;
2、2019年1月1日之前签订至今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合同已履行完毕的交合同原件(1份)、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交合同原件(1份)。
上述合同材料以对照清单的形式于2024年5月1日前交至国有资产处合同管理科732房间。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电 话:368309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