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红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最美文明系列’的决定”(红文明[2018]2号)。我校荣获“红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郭桂花老师荣获“红旗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帮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校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创文指挥部的领导下,在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始终对照创文帮扶无主庭院相关要求,全校上下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先后对八一小区、东升小区、轧花厂家属院、统建巷等无主庭院开展了创文帮扶活动,创文宣传、制作门牌、安装照明路灯、清理化粪池、修整路面、粉刷墙壁、清理楼道小广告、制作宣传展板、定期打扫卫生等,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积极力量。
(宣传部 文/图)